發布時間:2019/07/22 報告與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對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許紹壁及公司股東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陳東松的股份減持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減持”)進行了預披露,計劃自預披露公告之日起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243.9萬股(若在此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上述股份數量進行相應調整),如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進行;若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次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進行。詳見公司2018年12月28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減持計劃預披露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74)。
公司分別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披露了《關于股東減持計劃時間過半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18)、《關于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部分股東減持股份數量過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5)、《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東許紹壁及公司股東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陳東松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的告知函》。鑒于本次減持計劃期限已經屆滿,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本次減持計劃實施結果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股份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減持計劃期限已經屆滿;公司股東林典希、余建平、陳東松未通過任何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許紹壁及公司股東彭小青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具體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
減持方式 |
交易時間 |
減持均價 (元/股) |
轉讓股數 (股) |
占總股本比 例(%) |
許紹壁 |
集中競價 |
2019年5月17日 |
26.038 |
700,000 |
0.8597% |
2019年5月30日 |
26.30 |
100,000 |
0.1228% |
||
彭小青 |
集中競價 |
2019年3月18日 |
23.01 |
113,000 |
0.1388% |
2019年3月19日 |
23.09 |
37,000 |
0.0454% |
||
2019年5月17日 |
26.50 |
200,000 |
0.2456% |
||
合計 |
1,150,000 |
1.4124% |
2、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 |
股份性質 |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數量(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股份數量 (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
許紹壁 |
合計持有股份 |
4,600,000 |
5.65% |
5,700,000 |
4.67% |
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
1,150,000 |
1.41% |
525,000 |
0.43% |
|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
3,450,000 |
4.24% |
5,175,000 |
4.24% |
|
彭小青 |
合計持有股份 |
1,435,000 |
1.76% |
1,627,500 |
1.33% |
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
358,750 |
0.44% |
13,125 |
0.01% |
|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
1,076,250 |
1.32% |
1,614,375 |
1.32% |
注:1、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實施了2018年年度權益分派,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股,轉增后總股本由81,423,830股變為122,135,745股。上表中已減持股東許紹壁、彭小青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數量系按每10股轉增5股后計算所得。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許紹壁通過本次減持后持有公司股份合計為5,7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為4.6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3、上述比例合計數誤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行為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本次減持計劃期限已屆滿,本次減持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和相關承諾一致,不存在違規情形。
3、上述股東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系股東個人正常的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三、備查文件
《關于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