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5/12 報告與公告
2021年5月10日,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名臣健康”)接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勤發的通知,分別與葛華林、李保珠終止協議轉讓公司股份事宜協商達成一致,并已于2021年5月10日簽訂了《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之協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權益變動概述
2021年3月29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勤發分別與葛華林、李保珠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陳勤發擬將其持有的8,469,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6.93%)協議轉讓給葛華林;擬將其持有的6,595,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5.40%)協議轉讓給李保珠。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1-008)及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一)》、《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二)》、《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轉讓擬轉讓的股份未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二、本次權益變動最新進展情況
2021年3月29日雙方簽署了轉讓協議。2021年4月13日雙方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規性確認意見文件。
由于葛華林、李保珠在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規性確認意見文件后內無法完成前述款項支付義務,經協議轉讓雙方友好協商,陳勤發與葛華林、李保珠同意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的約定,終止此前簽署的全部協議。為此,陳勤發與葛華林、李保珠于2021年5月10日分別簽署《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之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陳勤發與葛華林的《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之協議1》
甲方:葛華林
乙方:陳勤發
鑒于:
甲方與乙方于2021年3月29日簽訂了關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簡稱“原協議”),約定由乙方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甲方轉讓其持有的名臣健康8,469,200股股份。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轉讓協議》,并就解除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原協議自本協議簽署之日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協議中的雙方權利義務全部終止,雙方依據原協議應履行而尚未履行的義務不再繼續履行,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確認:就原協議的履行和解除,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不存在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協議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為原協議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不得再依據原協議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陳勤發與李保珠的《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之協議2》
甲方:李保珠
乙方:陳勤發
鑒于:
甲方與乙方于2021年3月29日簽訂了關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簡稱“原協議”),約定由乙方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甲方轉讓其持有的名臣健康6,595.300股股份。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轉讓協議》,并就解除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原協議自本協議簽署之日(2021年5月10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協議中的雙方權利義務全部終止,雙方依據原協議應履行而尚未履行的義務不再繼續履行,且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確認:就原協議的履行和解除,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不存在尚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協議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為原協議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不得再依據原協議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終止股份轉讓事宜,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終止協議轉讓后,陳勤發持有公司股份數量未發生變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60,25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3369%。
2、本次終止協議轉讓未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也不存在因本次終止協議轉讓而違反尚在履行的承諾的情形。
3、本次終止協議轉讓后,陳勤發的股份變動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備查文件
《解除<股份轉讓協議>之協議》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