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2/03 報告與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開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本次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5.00元/股(含),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議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5)。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了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該賬戶僅用于回購公司股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21)。
由于公司實施了2021年度權益分派,根據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及《回購股份報告書》等相關規定,公司回購方案中的回購價格由不超過35元/股調整為不超過24.79元/股,按回購資金總額下限5,000萬元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201.6942萬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1.18%;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10,000萬元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403.3884萬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2.36%。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和數量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26)。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截至2023年1月末實施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390,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23%,最高成交價為20.5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2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7,250,795.4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截止2023年1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為30.55元/股,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區間上限。
二、其它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6月29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5,598,172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1,399,543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二)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并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