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19 報告與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對公司股東彭小青、陳東松的股份減持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減持”)進行了預披露。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減持計劃預披露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7)。
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股東彭小青、陳東松出具的《關于減持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東彭小青、陳東松股份減持數量已過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股東名稱 |
減持方式 |
交易時間 |
減持均價 (元/股) |
轉讓股數 (股) |
占總股本比 例(%) |
彭小青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7日 |
35.15 |
316,000 |
0.1422% |
陳東松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7日 |
35.15 |
283,000 |
0.1274% |
合計 |
599,000 |
0.2696% |
2、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 |
股份性質 |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數量(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股份數量 (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
彭小青 |
合計持有股份 |
1,676,350 |
0.7545% |
1,360,350 |
0.6123% |
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
419,088 |
0.1886% |
103,088 |
0.0464% |
|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
1,257,262 |
0.5659% |
1,257,262 |
0.5659% |
|
陳東松 |
合計持有股份 |
1,351,090 |
0.6081% |
1,068,090 |
0.4808% |
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
337,773 |
0.1520% |
54,773 |
0.0247% |
|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
1,013,317 |
0.4561% |
1,013,317 |
0.4561% |
二、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股東彭小青、陳東松承諾:
(1)自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也不由名臣健康回購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2)本人在前述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所持股票,減持價格將不低于名臣健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名臣健康上市后6個月內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公司上市后6個月期末(2018年6月18日)股票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本人持有名臣健康的股票鎖定期限將自動延長6個月。如遇除權、除息事項,上述發行價作相應調整。
(3)本人在擔任名臣健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名臣健康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所持有名臣健康股份總數的25%。
(4)在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本人如在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則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則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
(5)為保護公司及其投資者的權益,促進證券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現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 [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監管要求,就所持股份減持事宜,本人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截至本公告日,彭小青、陳東松均嚴格遵守了上述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情形,上述股東無尚未到期的股份鎖定承諾,彭小青、陳東松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8日解除限售。本次減持事項與相關股東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三、其它相關說明
1、上述股東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系股東個人正常的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2、本次減持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規定的情況。
3、本次減持未違反預披露的減持意向、承諾及減持計劃,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4、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減持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關于減持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