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1/24 報告與公告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并參照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我們的獨立判斷以及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對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如下:
一、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利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回報,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該額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二、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公司擬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我們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 財務狀況穩健,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閑置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 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項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的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該額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以下無正文,為獨立董事意見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鐘曉明: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王佩清: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蔡建生: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