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4/10 報告與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名臣健康”)第一屆監事會任期即將屆滿,為保證監事會的正常運作,促進公司規范治理,穩健經營,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監事會需進行換屆選舉。
經公司2018年4月9日召開的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選舉余鑑暉先生(簡歷見附件)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余鑑暉先生將與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2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與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一致。
余鑑暉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其將按照有關規定行使職權。
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余鑑暉先生:1979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曾任職于深圳澳星視聽設備有限公司,歷任人力資源部主管、采購員。2005年2月起加入名臣健康,歷任名臣健康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秘書,現任名臣健康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辦公室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鑑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其任職資格均符合擔任上市公司監事的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公司章程》等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和公開譴責,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