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8/29 報告與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財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范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分別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發布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根據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該文件的規定對原會計政策進行了相應變更。
2、會計政策變更日期
根據以上文件規定的起始日,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
3、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已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
4、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執行財政部修訂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19〕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進行的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只涉及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和調整,對公司資產總額、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均不產生影響。
三、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19〕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財務報表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影響公司2019年度相關財務指標,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依規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依據財政部發布的 《關于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財會〔2019〕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財會〔2019〕9號)的要求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有關規定,能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本次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因此,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